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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母三迁”遇见坑:学位房的坑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4-29
    摘要:

      近期,深圳教育部门发布2018年小一、初一学位申请细则,不少学龄儿童家长忙碌了起来,准备材料网上申报。为确保孩子在9月有学上,丝毫不敢懈怠。而就在这个节骨眼儿上,一些家长突然发现,自己无法为孩子申请到相应的学位,这可急坏了家长。近期,晶报记者接到了多起爆料,经了解发现,问题都和学位房有关。

      晶报记者 李婷菊/文、图

      购房的坑

      买了学位房 不一定有学上

      近期,家住龙岗的黄女士遇到了一个让她无法接受的问题。她购买了龙岗区盐龙大道麓园小区的房子,一直以来这个小区都属于依山郡小学学区和深圳中学龙岗初级中学学区(简称深中龙初)。而在4月16日学位申请开始后,她却无法提交申请。黄女士说:“我小孩计划今年9月上小学一年级,房子2017年就买了,可在网上申报填到房屋信息时,却怎么也输入不进去,麓园的名称不存在。”

      碰到这一问题的不止黄女士一家,记者了解到,麓园业主中,目前有17个家庭都遇到了同样的问题,他们都是准备申请依山郡小学或深中龙初学位的。

      这可急坏了家长们。黄女士立即按照申报系统的疑问指引致电学校,得到的回答果然是:“你们麓园不在我们学校的招生范围内。”于是业主们第二天便到区教育局询问确切说法,得到的工作人员答复也是“确定不能上这两所学校”。黄女士说:“教育局明确说,麓园2017年年底签了购房合同的业主还没有入伙,不属于两所学校招生范围,即购房的时候就已经确定不属于该学区。之前入伙的麓园业主没有问题,可以申请。”

      这导致小区十多个家庭的孩子,无法通过入学报名的第一步——网上申报,也就无从进入下一步程序,提交纸质材料和积分排名。

      业主称购房被误导

      教育部门称周边在建新校

      和黄女士的遭遇一样,蒋女士的孩子明年将上学。她表示购房前自己曾做了充分调查,确定麓园属于依山郡小学和深中龙初的招生范围,才购买了该房产。

      “售楼之初开发商在各种渠道广告中,均打出了‘隶属深中龙初学区(暂)’、‘享依山郡小学优质教育资源’宣传信息。当然我没有单凭开发商的广告就确定学位问题,我们查阅了大量教育局关于麓园学位问题的官方文件。”在蒋女士呈现给记者的一份今年3月刚刚发布的《龙岗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初中招生地段和招生咨询电话》的文件中,深圳中学龙岗初级中学的招生地段包含“麓园(2018年暂时划分)”。

      而在一份2016年3月业主在“龙岗民政互动”平台的询问帖中,官方的回复称“2016年麓园小区暂定属于依山郡小学的招生地段。麓园北片区规划有一块性质为九年一贯制学校用地的地块。2017年后如周边有新学校建成,将对依山郡小学招生地段做出调整。规划国土部门和我局正在努力推进该项目的建设。”

      蒋女士认为,她是被信息误导的。“为什么突然单方面就把我们划到学区外了,取消了申报资格?”

      近日,业主们多次与龙岗区教育局及市政府有关部门协商,最终达成的折衷方案是,龙岗区教育局决定今年将这批学生分流到区内另外5所小学和4所初中去。业主们称这些学校距离麓园最近的有6公里。而针对业主们提出的要确定未来麓园所属学区问题,教育部门则表示会在年底作进一步的学区划分,积极推进目前尚未通过环评的麓园附近的另一所公立小学的建设工作。

      租房的坑

      业主惊觉学位房被锁定

      称两年前被租户“盗用”

      宝安的陈女士说她遇到了烦心事。她所购的一套宝安5区的房产,属宝城小学学区,原计划3年后留给自己小孩入学使用。但去年年底,她惊觉该房产的学位竟然被别人锁定了6年。

      回想起来她才意识到,2016年2月,她曾将房产租给了一名姓孙的租客。该租客在2017年5月曾央求陈女士与他签署一份租赁合同,合同起止时间是2016年6月30日到2017年12月31日。孙某的理由是,自己的小孩要申请一间私立学校的学位,需要提供租赁合同才行。

      当时陈女士怕这个租赁合同会对自己房产的学位产生影响,不愿意为孙某办理这份租赁合同。但孙某百般央求,并保证不会觊觎陈女士房产的学位,陈女士才答应帮他办理。“办理的那天,我和他先让银行出具了房产证明文件,再去房屋租赁中心办理租赁合同。”于是孙某便顺利办理了房产租赁合同,并获得了陈女士的签名。半年后,2017年9月,孙某用这一租赁合同顺利地为小孩办理了入学手续。这时陈女士才发现,她房产的学位被孙某“盗取”了。

      事后陈女士多次与孙某沟通,要孙某放弃该学位,孙某不承认“盗取”陈女士学位的事,后来干脆说:“我靠自己的本事给孩子争取的学位,不会放弃。”

      教育部门称无法承担

      核实租赁目的的责任

      陈女士认为,一方面她在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与孙某的纠纷,另一方面她认为教育部门在审核租赁文件等入学材料时,应当对“出租人是否同意给承租人使用学位”或“承租人是否通过欺骗方式获得租赁合同申请学位”承担核实的责任。

      对此,宝安区教育局作出回应称其无法核实这些方面的内容。并表示,由于学位房制度涉及到业主及承租人的申请学位的权利,作为房产的业主,应提前了解所在区的招生政策,在与承租人办理租赁凭证时,应当了解承租人的需求,以及自己的小孩近年内是否有入学需求。市民在通过租赁方式或购买二手房方式申请学位的,应提前了解该房产是否已经被锁定,避免出现纠纷。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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