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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万现钞装入轩尼诗洋酒盒,广州一名基层干部受贿被查处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5-26

    在时任广州海珠区昌岗街道联星联社新港经济社社长李某的家里曾摆放过一些高档洋酒包装盒,不知情的人以为李某突然有了收藏洋酒的爱好。实际上,这些盒子是工程项目负责人王某为及时拿到工程尾款而送给李某的“礼物”,里面放的并不是酒,而是一沓沓百元钞票。2019年4月,在查办案件过程中,海珠区纪委监委发现了联星联社新港经济合作社原社长李某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随即成立核查组对该线索进行初步核实。2019年8月13日,李某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移送海珠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广州市纪委监委网站对这一案例进行了通报。

    “手里有了这个权力就想拿点好处,我并不缺钱,收的钱堆在家里一段时间都没拿出来数,是我自己在思想上出现了错误……”接受调查时李某悔不当初,却为时已晚。

    权力不受制约,必然会产生腐败。李某也不例外,他的受贿之路是从掌握经济社工程项目管理方面关键权力开始的。2008年10月至2014年3月,李某连续两届在新港经济社社委会、社员代表大会中被选举为新港经济合作社社长,负责新港经济社全面工作,其中有一项职权就是审批支付经济社内建筑工程项目竣工后的工程尾款。

    送出高级洋酒盒的王某,正是中标2009年新港经济社社员大楼及肉菜市场项目的负责人。2012年上半年,项目竣工验收后,王某多次联系新港经济社要求支付1400万元工程尾款,但得到的答复都是该款项还未审批完成。王某原以为,工程尾款审批不下来是因为新港社社委会及理财小组还未作出集体决策,一等再等,直到再三打听,才知道了“内幕”。原来,由于新港经济社社委会和理财小组成员有的因长期在李某手下做事、大小决策唯李某马首是瞻,有的因为年纪偏大或者专业能力不足对审批程序起不到监管作用,因此,真正掌握审批决策权的便是李某,“工程款付不付也就是李某一句话的事情”,王某察觉。

    正在王某计划如何疏通关系时,李某突然主动联系王某,言语中暗示最近手头有点紧,希望能向王某借款100万元。王某对李某的“借钱”行为心领神会,为尽快拿到工程尾款,王某电话邀请李某到社员大楼工地,将100万元分别装入12支轩尼诗洋酒盒,放入一个枣红色大酒箱中请李某“品鉴”。李某悉数收下,但依然没有尽快签字结算工程款,于是王某又以同样的方式分两次送给李某共35万元。

    “李某受贿犯罪行为背后既有自身纪法意识的淡漠、行使权力过程中监管的缺失,也有经济(联)社内逐利风气的推动。”谈及查办案件过程中的感受,调查组成员总结。

    “有了权力就想拿一点”,李某前文谈及的受贿心理在新港经济社及所属的联星联社中并不是个例。为了在工程项目招投标以及结算工程款项过程中打通关节,王某曾多次给予联星联社、新港经济社多名干部购物卡与节日礼金,在这些与李某同案查处的干部中,有的麻痹心理作祟,认为“过年过节收点礼物是小事”;有的心存侥幸,以为“只要不因为收钱影响工作就没有关系”;有的自我狡辩,觉得“社里大家都熟,不收不给人面子的”。村社干部长期浸淫在这种逐利风气之下,价值观容易发生扭曲,最终尝到伸手被捉的恶果。

    2020年1月7日,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对其违法所得人民币135万元予以没收。

    “李某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严重扰乱了当地正常的工程项目建设秩序,损害了经济社社员及工程项目承包方的利益。同时,暴露了部分经济(联)社在权力监管、风气引导方面的不足,需要引起警惕。”海珠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以监督推动筑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等交易管理防线。

    【记者】刘怀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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